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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解读

来源:2exam.com 2012-4-25 15:15:16

  《2012年新疆部分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》已经公布,本次共招录1970名公务员,2012年4月26日10︰00时至5月2日18︰30时报名,笔试时间将于5月26日进行。国家公务员考试网(http://www.chinagwy.org/)第一时间研读简章,对简章中的一些重要信息进行分析和解读,以期对广大志愿自治区建设的考生们有所帮助。


  一、九类人员可以报考


  1.新疆户籍、生源的高校毕业生(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,须在招考资格复审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);


  2.部分职位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(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,须在招考资格复审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;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);


  3.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(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,须在招考资格复审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);


  4.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,包括: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(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);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,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,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(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:2012年4月25日)。


  5.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、村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;


  6.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;


  7.援疆干部的配偶、子女;


  8.驻疆部队(含武警、公安现役部队)现役军人的配偶、子女;


  9.具有阿克苏地区、克州、喀什地区、和田地区农村户籍,在农业种植、养殖、农副产品加工、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农民或村干部(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,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);


  选调生职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、地州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,区外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学生(不含定向生、委培生和成人院校毕业生)可报考。


  二、笔试安排


  本次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测和申论两科,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《汉语基础知识》,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。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(MHK)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《汉语基础知识》。


  (1)《申论》:150分钟,满分100分;


  (2)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:120分钟,满分100分;


  (3)《汉语基础知识》:60分钟,满分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

  考试用书可参照《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》,内容覆盖行测和申论全部内容。


  三、加分政策


  (1)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(汉语)答题的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、蒙古族、柯尔克孜族、锡伯族、塔吉克族、达斡尔族、乌兹别克族、塔塔尔族、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。


  (2)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、村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,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。


 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,只能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,不累计加分;不符合加分条件,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,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;符合加分条件,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,不予加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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